泸县第二人民医院 医用输液瓶安全处置服务比选公告
泸县第二人民医院拟对医院使用后医用输液瓶(袋)安全处置服务进行比选,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比选项目名称: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输液瓶(袋)安全处置服务比选。
(二)限价:最低限价1元/公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备对医疗机构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瓶(袋)及玻璃输液瓶回收运输及处置等资质。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公告方式邀请参加供应商,本次比选邀请在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或院内张贴公示形式发布。
四、具体要求
(一)供应商对使用后医用输液瓶的收集、运送、暂时贮存、交接集中处置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登记的内容包括输液瓶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二)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好回收物品的回收处置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且保障运输安全,保证回收处置依法、合规、安全处理回收物品。
(三)供应商应按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自行进行相关备案。
五、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2023年 8月 4日至2023年 8月 8日下午5点30分(上班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只需出具身份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自行填写报名表,须确保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准确无误,若因填写错误给供应商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四)报名地点: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内科楼六楼后勤保障科。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8月 9日10: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和未密封的相关资料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比选地点: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内科楼六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泸县玄滩镇商业街西段151号
联 系 人:刁先生
联系电话:0830-8893942
第二章 比选须知
一、竞标规则
(一)比选文件密封现场送达,密封件上盖章。包括资格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与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报价表、承诺函等。
(二)比选文件(资格文件、报价表等)须盖单位公章(鲜章)。
(三)采用一次性报价最高价中标法。报价低于比选限价的无效,如供应商报价一样则现场以抽签决定。如有效报价家数低于三家,此次比选流标。
二、服务期限。1年
三、报价表、承诺函式样(附后)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四、承诺函(附件二)
承诺函
XXX(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比选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满足院方所产生医用输液瓶(袋)的收集、运输及处置能力;
(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