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内科综合大楼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询比价邀请
泸县第二人民医院拟对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内科综合大楼新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用询比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XDERMYYCG(2025)006XBJ;
2.项目名称: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内科综合大楼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3.采购人:泸县第二人民医院;
4.项目概况:新征地9311平方米左右;
5.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3.38万元(大写:叁万叁仟捌佰元整)(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二、服务及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要求
1.完成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和评审服务并取得相关报告,编制报告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分析征地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等。
2.完成报告审批相关的资料及事项的办理。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4.验收方法和标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组织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以采购文件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及询价文件技术响应和承诺进行验收。如出现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行业相关标准为准。如采购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与询价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行业标准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质量保证:质量须达到省、市相关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
6、安全要求:
成交人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服务工作,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和生产事故,劳动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报价要求
(1)一次性报价:对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和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将不被接受,其报价无效。报价总价不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报价即为合同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报价为包干价,包括所有费用的总和。
(3)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与自身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6、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违约,不执行、不遵守合同约定条款,且在另一方发出通知后的 15 天内仍未采取弥补措施的,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如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必须另外予以补偿。
8、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比价公告在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3日。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实质性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比价时间:2025年3月14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比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询比价地点:泸县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办办公室。
七、中选方法
(1)按照最低价中选原则,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选供应商。最低价报价相同的,由现场抽签确定排序及中选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八、成交事项
采购人将在询比价结果确定后在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合同事项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联系方式
地 址:玄滩镇商业街西段151号
联系人:廖女士
咨询电话:0830-8172954
附件1:法人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2:法人代表人说明书;
附件3:报价表;
附件4:承诺函。
泸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