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对外招租公告
泸县第二人民医院
停车场对外招租公告
我院拟将医院室外50个停车位对外公开招租,欢迎有意承租者前来报名。
一、招租方式
1.租期:2019年4月1日至医院新建外科大楼停车场投入使用日止。
2.租金:一年一交,先交费后使用(1200元/月为起价,租金报价高者确定为承租人)。
3.收费票据及税费:由承租人自领收费票据、自交税费。
二、付款方式
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至3月22日8时。
2.报名地点:泸县第二人民医院保卫科。
3.报名者需携带二代身份证交复印件一份;是单位的带《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年度审报报告表》,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法人和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其他组织提供相应证件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时带500元保证金到发租单位报名,未承租者可及时退还保证金,承租者的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
5.竞标时间:2019年3月22日10时(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6.竞标地点:泸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会议室
7、竞标时现场实行一次报价,按高价中标原则。
三、停车场管理要求
1. 停车场内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负责管理,承租期间出现故障、损坏等全部由承租方(以下统称乙方)负责。承租人应爱护设备设施,确保在承租期满时设备设施完好无损。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做好消防工作,否则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场地所产生的水、电费用,并按时交纳。
5.乙方自行协调解决场地所处区域的各种矛盾。
6.乙方在承租期内,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7.不得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和租赁用途,不得擅自搭盖建筑物或摆摊设点。
8、报名后自行到现场勘样。
9、救护车、警车、消防车、邮政车、应急救援等特种车辆及来院参观或检查、送货、维修服务等车辆不收费;职工车辆根据职工选择按标准收费或包月付费方式收取费用(包月费用与医院另行协商且必须低于标准收费)。
10、管理人员要求:白天上岗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收费1名,停车场1名),夜间不少于1名。工作服、对讲机等设备按医院要求由承包人配置。
11、除运送医院物资的大货车以外,禁止其它大货车来院停放。大小车辆一律停放在停车线内,不得停入其它地方。管理人员必须指挥进出车辆按行驶标线有序进出,医院将定期进行考评。
12、中标人不得转包。
四、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竞标人资格:
1、竞标人有串标行为的。
2、竞标人为单位却无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除外)。
3、竞标人未缴纳竞标保证金的。
4、扰乱竞标活动,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5、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且不退回竞标保证金。
(二)现场公布中标人,若中标人放弃,不退回保证金500元。
泸县第二人民医院
2019年3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