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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026年泸县第二人民医院车辆定点维修维护服务点采购项目询比价邀请

2025-06-11

泸县第二人民医院拟对2025年~2026年泸县第二人民医院车辆定点维修维护服务点采购项目采用询比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XDERMYYCG(2025)008XBJ;

2.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泸县第二人民医院车辆定点维修维护服务点采购项目;

  3.采购人:泸县第二人民医院;

4.项目经费:自筹;

5.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9万元(大写:壹万玖仟元整)。(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二、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配备专业设备(举升机、检测仪等)。(提供印证资料或者承诺函)

2.供应商须具备维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维修记录可追溯。(提供管理制度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员工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供管理制度复印件)

4.供应商须应配备废油处理设施或与有相关资质公司签订的处理废油合同。(提供设施照片并加盖公章或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维修时需使用原厂配件或符合国家标准的同质配件,禁止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承诺函)

6.紧急维修响应时间20分钟以内,并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提供承诺函)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2.服务内容:泸县第二人民医院车辆定点维修维护服务。

3.付款方式:每季度据实验收,验收通过后收到等额增值税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服务费用。

4、报价要求

(1)一次性报价:对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和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将不被接受,其报价无效。报价总价不超过预算及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报价即为合同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报价为包干价,包括所有费用的总和。

(3)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与自身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5、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违约,不执行、不遵守合同约定条款,且在另一方发出通知后的 15 天内仍未采取弥补措施的,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如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必须另外予以补偿。

6、考核及标准

序号

评价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1

工作实施管理 (40分)

按维修维护周期计划要求,定期准时完成,无漏项,按时提交工作保养表(20分)

未完成每次扣5分


按实际维护项目,有严格的维报计划,维修、保养设施原始记录清晰、完整(15分)

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人员准时到位,工作期间按规定佩戴工作牌,注意仪表仪容,操作规范(5分)

未做到每次扣1分


2

服务质量评价 (60分)

维修维护质量符合规范要求(25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项扣5分


维护保养单据、文件、报告等齐全(5分)

未做到每次扣1分


是否对在检查中提出存在的维护保养问题及整改,下次检查仍发现同样问题的(采购人原因导致的除外)(5分)

未做到每次扣2分


全年每天24小时维修服务,设立应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机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维保电话畅通(15分)

电话关机、停机或10分钟以上无人接听,每次扣5分


应急响应服务评价(10分)

未响应每次扣3分


合计得分


 备注:1.甲方按合同约定每季度进行考核。如涉及双方现场确认的,以双方签字为准。

2.总分为100分,考核分数≥75分为合格,低于75分(不包含)为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的,需限期整改,整改时限为7天,整改完成后重新考核。若整改后仍考核不通过,则按违约处理。

7、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比价公告在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6日。本次询比价无需现场报名。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实质性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营业执照中至少包含: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汽车零部件零售许可。(提供印证资料)

(4)供应商须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提供印证资料)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比价时间:

2025年6月1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比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询比价地点:泸县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办办公室。

七、中选方法

(1)按照最低价中选原则,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选供应商。最低价报价相同的,由现场抽签确定排序及中选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八、成交事项

采购人将在询比价结果确定后在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合同事项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联系方式

地  址:玄滩镇商业街西段151号

联系人:廖女士

咨询电话:0830-8172954

附件1:法人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2:法人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3:报价表;

附件4:承诺函。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docx

附件3:报价表.docx

附件4:承诺函.docx

 泸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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