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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第二人民医院输尿管软镜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公告

2020-08-11

泸县第二人民医院

输尿管软镜材料供商招标项目公告

泸县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人)拟采用询价方式确定输尿管软镜的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公司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泸县第二人民医院输尿管软镜供应商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LXDERMYYCG(2020)006XJ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项目简介:

  我院为更好的开展输尿管及肾结石微创取石手术,现需购进一次性输尿管软镜取石套件及其配套手术材料配合我院已有设备使用

五、项目报价及其它:

1.项目型号见下表,超过限制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名称

型号

单价

一次性输尿管软镜取石套件

导入鞘型

2268.00元

大写(贰仟贰佰陆拾捌元整)

一次性使用电子输尿管肾盂内窥镜导管


5900.00元

大写(伍仟玖佰元整)

一次性输尿管软镜取石套件

取石篮型

3580.00元

大写(叁仟伍佰捌拾元整)

2.本次采购的价格为:包干价,应包含:税金、发票、运输、辅材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一切风险因素;

3. 产品符合要求且总报价和一次性使用电子输尿管肾盂内窥镜导管报价均为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侯选人。如价格均相同或不能确定第一中标人,则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总报价和一次性使用电子输尿管肾盂内窥镜导管报价均最低者为第一中标侯选人。如果采购人发现报价异常,有权终止询价,本次询价采购作废标处理。

4. 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上述项目清单材料厂家授权书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资料留存。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保证正常使用;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付款方式:按我院常规耗材。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邀请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7.2、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

七、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适用,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代表身份证。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声明或承诺(原件)。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投标人应提供下述三者之一:(1)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余不限制);(2)投标人工商注册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仅需提供已在银行开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声明(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法人企业提供税务审计报告或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在声明或承诺函中作出明确的承诺或声明)(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

9、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法人企业提供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交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者在声明或承诺函中作出明确的承诺或声明。(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可以在投标文件声明或承诺函中作出明确的承诺或声明(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

11、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格式不限,可在声明或承诺函中进行相应内容的承诺或声明)(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

12、投标产品注册证等产资质证明材料。

13、报价表;(格式自拟)

注:上述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装袋,封口处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报价表单独密封

八、供应商应在2020年8月14日上午10:00(工作日)以前将密封装订的竞标资料送达泸县第二人民医院1楼设备科办公室,逾期送达恕不接收。

九、本项目接收邮寄竞标资料,但资料密封性由邮寄方负责,资料接收时间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超过上述“八”中时间由邮寄方负责。邮寄方式:顺丰快递或邮政快递,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玄滩镇商业街西段151号,收件人:章霞,电话:13398270530。

十、成交人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本次采购解释权归泸县第二人民医院所有。

十一、联系人:章女

联系电话:133982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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